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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识精神疾病
人体是由躯体与精神组成的统一体。通常情况下,躯体疾病因可直接给人体带来伤痛,甚至可使患者出现致残、致死的可能而更受人们的关注。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精神疾病患者,会戴有色眼镜看待。之所以会歧视精神疾病患者,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不足。
精神疾病是由于生物、心理、社会等因素所致的一大类疾病。迄今为止,许多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病因、机理尚未十分明确。
大多数精神疾病都是慢性病,对患者个人生活及其劳动能力的损害很严重。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长期的治疗,有的甚至会造成终身残疾。有研究表明,精神疾病给家庭、社会带来的负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经排名首位。此外,有的患者一旦被诊断为精神疾病,其工作、学习,甚至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都会随之受到侵害,甚至被剥夺。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只要能够被早期识别并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是可以恢复或部分恢复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受到社会的理解,而不是被贴上耻辱的标签。
有些精神疾病尤其是重性精神障碍,由于患者的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的精神活动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已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对自身及周围环境的正确认知及判断能力,因而,其不认为自己有问题或已患病。这种状况若持续下去,不仅会明显影响患者的生活、工作能力,严重的还会出现自伤、自杀,以及严重影响他人。
精神病医院等专业的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治疗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们,使病情尽早得以控制,将疾病对患者及他人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那种认为送精神疾病患者去专科医院是为了惩罚患者,或把精神病院当成拘留所或监狱的想法是完全错误和荒谬的。
精神疾病不是传染病,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患者在病情稳定期,一般是可以与人正常接触和交往的。如果此时人们能把他们当成普通人一样去尊重、理解,一般来说都是可以和睦相处的。相反,如果当面“刺激”或瞧不起他们,这往往会激怒他们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总之,只要人们能够正确理解精神疾病的特性,就会坦然面对和接纳此类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