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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认真落实章程制定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院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克服时间紧、难度大的困难,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1.医院成立章程制定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涉及职能科室负责人、部分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后勤工作人员代表,人员构成具有代表性、广泛性。
2.党总支多次主持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就《实施意见》进行讨论,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科室。各部门根据职能拟出相应方案,并组织人员部汇总,形成医院章程初稿,并下发至领导小组成员征求意见。
3.10月16日下午召开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会议,就初稿进行讨论。会上党总支副书记再次解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并对章程初稿进行整体说明。与会人员就章程架构、医院定位、治理结构、决策形式等重点、难点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此次会议基本理清了章程的脉落、难点,为下一步讨论确立了议题。
最后李国海主任强调,医院章程是医院管理大法,是工作指南、行动准则,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章程既要兼顾目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局部,又要统揽全局;既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也要兼顾专科医院建设要求,使章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