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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检验技师、药师、后勤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9-04-11 | 作者:系统管理员 |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职位、学历(学位)、专业、人数、资格等条件见下表

职位

学历

需求专业

人数

检验技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1

药  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药学

药   学

1

后勤管理

本科及以上

建筑工程类

1

(二)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1日至2001年430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四)符合应聘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五)应聘报名者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英语CET-4级及以上者,参照编内同类人员待遇,其它人员参照本院合同制待遇。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免报名费)

(一)报名方式:本地考生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组织人事部直接报名;外地考生可以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后发至报名邮箱(wu.lanzheng@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非工作时间请通过邮箱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8773987。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届生:2019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报名时直接完成资格审查;通过邮箱报名者需在4月26日16:00前至我院组织人事部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笔试、面试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专业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3倍,则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理论考试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8:3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卫健委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73987(医院监审部)。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4月11日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