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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政策调整案例对比(二)
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政策调整案例对比(二)
一、政策调整前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个人负担情况对比
在职参保人员小张,36岁,2022年缴费基数为51000元,按新政策,个人账户按2%划入为1020元,往年账户无结余。因为病情需要去某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共发生门诊基本医疗费用8000元。
1、原来的医保报销政策:
(1)当年账户报销1530元(原账户划入为3%);
(2)门诊自付段为2000元,需个人现金自付;
(3)医保原报销流程为:总费用8000元-个人账户1530元-自付段2000元=4470元,再按全省最高基层报销比例90%报销,4470元×90%=4023元,个人现金自付4470×10%=447元;
原政策,小张医保报销费用为1530元+4023元=5553元,个人现金自付2000元+447元=2447元。
2、现在的医保报销政策:
(1)直接进入门诊自付段,个人账户资金仅抵扣个人自付;
(2)门诊自付段大幅度下降为800元,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抵扣;
(3)医保现报销流程为:总费用8000元-自付段800元(用个人账户抵扣)=7200元,再按90%的基层报销比例,7200×90%=6480元,个人现金自付7200×10%=720元(用个人账户剩余的220元抵扣部分),小张只需再现金自付500元(为计算方便,预设账户余额为参保人全年账户余额);
新政策,小张医保报销费用为800元+6480元+220元=7500元;个人只要现金自付500元。
3、综合以上计算对比:新政策可多报销1947元,小张个人现金自付也少了1947元。
如果是退休人员门诊,当年账户高于在职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仅为500元,大大低于在职人员标准,个人负担更轻。
二、政策调整前后职工医保普通住院个人负担情况对比
在职参保人员李某,49岁,2022年缴费基数51000元,按新政策,个人账户按2%划入为1020元,往年账户无结余。因为病情需要在某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共发生住院基本医疗费用12000元。
1、原来的医保报销政策:
(1)当年账户报销2040元(原账户划入为4%);
(2)首次(二级)住院统筹起付标准为1200元,需要个人现金自付;
(3)医保原报销流程为:总费用12000元-个人账户2040元-自付段1200元=8760元,再按在职85%报销,8760元×85%=7446元,个人现金自付8760×15%=1314元;
原政策,李某医保报销费用为2040元+7446元=9486元,个人现金自付1200元+1314元=2514元;
2、现在的医保报销政策:
(1)直接进入住院自付段,个人账户仅抵扣个人自付;
(2)住院自付段下降为800元,可用个人账户抵扣;
(3)医保现报销流程为:总费用12000元-自付段800元(用个人账户抵扣)=11200元,再按在职85%报销,11200×85%=9520元,个人现金自付11200×15%=1680元(用个人账户剩余的220元抵扣部分),李某只需再现金自付1460元(为计算方便,预设账户余额为参保人全年账户余额);
新政策,李某医保报销费用为800元+9520元+220元=10540元;个人只要现金自付1460元。
3、综合以上计算对比:新政策医保可多报销1054元,个人也少现金自付了1054元。
如果是退休人员住院,当年账户高于在职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仅为400元,大大低于在职人员标准,个人负担更轻。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