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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核心系统数据库同步软件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1-11-01 | 作者:信息科 | 来源:

项目概况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核心系统数据库同步软件安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邮箱2286602797@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SZZ-(2021)商字第1029

项目名称: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核心系统数据库同步软件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 98000.00

采购需求:随着医院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化,HIS/LIS/电子病历/移动支付/移动护理等信息系统成为了支撑医院业务运行的重要平台,医院的全部业务流程都依赖于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来运作。为了保证该系统的稳定、安全、有效的运行,医院的IT部门都采用了双机、RAID、备份等技术,来回避由于磁盘故障,人为失误,应用程序的逻辑错误,自然灾害等原因带来的系统停机或者数据丢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计划在原有的虚拟化高可用平台基础上建立一个容灾机制,一旦数据库或硬件出现故障,较长时间不能恢复,可通过容灾系统对医院核心系统实现主动接管,避免业务长时间中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服务所用数据同步软件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非封装OEM产品,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1111日至2021 1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下午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994楼)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511 - 88773935

每份磋商文件300(接受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没有完成项目登记流程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1112日 北京时间下午14001430(截止时间)。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994楼会议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1112日 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99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响应文件(外地企业尽量采用邮寄方式),请留意快递的时效性和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收件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994楼会议室

收件人:陆主任             电话:0511-88773935

2.如供应商选择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3.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1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址:镇江市团山路1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主任     电话:0511-88773935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