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测温门禁道闸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3
项目概况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测温门禁道闸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2286602797@qq.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标准,市精神卫生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测温门禁道闸系统,系统包含人脸识别、测温、健康码和身份证识别等功能,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测温门禁道闸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因疫情防控需要,市精神卫生中心拟采购测温门禁道闸系统1套(两进一出含一安检门),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的方式:接受邮箱或者现场报名;
(二)时间:自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13日10:00前 ;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10: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团山路199号,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1、 采购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人: 陆主任
联系电话:0511-88773935
名 称: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金源大厦4楼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 话:0511-84499989 18118989289
七、招标代理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本项目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等其他服务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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