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实施意见
镇精党发[2013]4号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实施意见
各科室、班组: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推动“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有效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医院服务形象,努力创建三级精神卫生中心,现就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医疗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高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踊跃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传播“志愿者医院服务”理念,着力完善“志愿者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志愿医疗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使更多人成为医疗服务志愿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患者、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为和谐镇江、大爱镇江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活动主题
健康心理家园——志愿服务进医院,医患携手献爱心。
三、活动形式
从全院工作人员中广泛招募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建立本单位的“健康使者志愿服务队”,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与“志愿服务在基层”活动,在不断改善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同时,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服务。主要活动形式包括:
(一)院内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院内志愿者为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组织院内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阅读报刊杂志、投诉、出院后回访及预约诊疗等服务。
(二)基层卫生机构志愿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轮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对口支援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为城乡居民就近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三)主题性活动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医疗服务志愿者积极参加“三下乡”、世界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等一系列主题性活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宣传、诊疗等志愿服务。每年重点组织好“12·5”(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
(四)社区和乡村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医疗服务志愿者,进入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对广大城乡居民开展以培养健康心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突发事件医疗心理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医疗服务志愿者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心理救援服务。
(六)特殊对象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医疗服务志愿者深入城乡残疾人康复机构或残疾人家庭,开展康复辅导志愿服务。
组织各类医疗服务志愿者深入城市或农村居民家庭,对慢性病患者、长期卧床病人及其家属进行生活照料和康复辅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志愿服务是公众参与社会建设、实现自身价值的全新形式,是弘扬志愿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志愿者医院服务是解决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满足患者多层次服务需求的有效模式,是促进现代医学技术与社会人文精神紧密结合的良好媒介与助推器,对于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院领导对此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多领域、多种形式、健康有益的的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志愿服务范围,丰富志愿服务内涵,确保“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扩大参与
活动中要积极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沟通协调,广泛、深入地宣传 “志愿者医院服务”相关政策,传播志愿服务文化,为本次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扩大活动覆盖和参与层面。
(三)积极探索,及时总结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本地志愿服务实际,吸收借鉴国内外开展志愿服务的经验,注重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探索适合我院实际的“志愿者医院服务”模式,探索“志愿者医院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志愿者医院服务”向前发展,为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五、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的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海
副组长:完旭东、吴 辉
成 员:陈宁涛、吴兰珍、施亮华、王桂梅
(二)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完旭东(兼)
副主任:吴兰珍
成 员:张长春、刘 裴、李一云、曲洪芳、姚洪秀
马震祥、张 震、方 洁、陈 香、汤晓红、
胡启梅、邓传秀、朱其惠、龚舒萍、朱明蓉、
范丽芬。
2013年6月25日
抄送:中共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
中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总支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