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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镇精党发[2013]9号
关于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班组:
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精神的体现,是加强基层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调动和发挥全院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的有效方法。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院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体现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要求。
(二)以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机制为目标,以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为重点,保障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
(三)在院务公开中,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和广大职工满意为衡量标准,加强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针对性,注重实际效果。
(四)坚持党总支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的重大决策和业务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改革、改制方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创新,新技术、新项目论证,重大基建项目、大型设备添置、工程招标等重大决策,各种行政事业性经费的支出及药品、卫生材料、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及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情况;
(二)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单位人员录用、人才引进,职工提薪晋级、奖惩与福利,绩效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购房、售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公积金的使用方案,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等。
(三)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包括民主评议单位领导人情况,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的购买和装修、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四)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
(六)其它应该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三、健全院务公开运行机制
(一)根据每年工作的实际,及时修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对公开程序、内容、范围、时间、方式、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畅通院务公开渠道。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凡法律、政策规定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按照职代会程序进行院务公开。院周会、公开栏、院刊院报,内部局域网等都是实行院务公开的有效途经,根据公开的内容,选用合适的公开形式。
(三)发挥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者的作用。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牵头,职工代表参加组成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推行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组织好职代会,引导职工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
四、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制。党总支、行政主要领导要把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一部署,定期检查。我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许文林
副组长:完旭东、李国海、吴 辉
成 员:吴兰珍、施亮华、陈宁涛、司马峰、陆 扬、
王桂梅、陆玮瑾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完旭东(兼)
副主任:吴兰珍
2013-8-19
抄送:中共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
中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总支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