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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窗口”部门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活动的通知
镇精党发[2013]6号
关于在“窗口”部门开展优质服务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班组:
为提高我院窗口科室优质服务水平,塑造窗口单位文明形象,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7—9月份在“窗口”部门(总服务台、急诊室、药房、挂号收费、结账处、影像中心、检验科、功能科、司法鉴定所等)开展“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创建氛围浓厚,创建目标、工作标准、文明习惯深入基层,人人了解,个个参与。
2、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实现院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落实安全责任制,保持诊疗秩序井然。
3、医院导医标识清晰,诊疗流程规范合理,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4、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准时到岗到位。
5、推行文明礼貌用语,杜绝使用服务禁语,对所有服务对象一视同仁。
6、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0分钟,实行“唱收唱付”,发药窗口做好用药指导。
7、院区室内外、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8、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门诊大厅设有总服务台进行相关咨询,接受社会监督。
9、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
医院成立“窗口”部门优质服务评选小组,组 长:完旭东;成 员:吴兰珍、施亮华、陈宁涛、王桂梅、司马峰、陆玮瑾。
各科室、班组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比活动作为优化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职责,认真做好优质服务评比及整改落实活动。
2、务求实效。
各科室、班组对照活动内容,深入加强对本科室、班组活动开展的指导,要广泛开展自评自纠活动,针对薄弱环节抓紧整改。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增强服务意识,要创新服务手段,推出一批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
3、整体推进。
各科室、班组要将此次“窗口”部门优质服务评比活动与医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创“无红包医院”活动以及创“优质医院”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三、奖惩兑现
每月由组织人事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窗口”部门开展的优质服务评比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对照活动标准,通过看、听、问等方式进行测评。看:看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流程和规范等;听:听从业人员的服务用语,听服务对象的评价;问:向从业人员询问有关问题,向服务对象了解满意度。同时结合上级部门对我院“窗口”部门优质服务评比的通报结果进行奖惩,每月评出1个优胜部门,每个优胜部门奖励1000元。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部门和个人,落实责任人,根据医院奖惩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2013年7月8日
抄送:中共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委员会
中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总支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