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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和控烟工作责任包干的通知
镇精发〔2014〕24号
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和
控烟工作责任包干的通知
各科室、班组:
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是实现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是民心汇集的方向所在。无烟医院创建是我院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护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使我院文明城市创建和控烟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院区无吸烟行为、环境卫生整洁优美、诊疗秩序井然有序,经研究决定,对文明城市创建和控烟工作实行责任承包。
一、具体要求
全院职工,特别是全院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改善服务做好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工作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
(一)把创建基础建设与专项、突击、集中性整治结合起来;要把创建与整治、管理结合起来;将工作细化到部门、细化到人、细化到工作节点、细化到具体时段,真抓实干。
(二)进一步浓厚创建氛围,让创建目标、工作标准、文明习惯深入基层,人人了解、个个参与。
(三)推进“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四)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公示窗口工作人员工号和照片;门诊按有关要求提前上岗,推行文明礼貌用语、杜绝使用服务禁语。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公开窗口服务内容,开展便民服务,服务公约、便民措施上墙,提高工作效率。
(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纪律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努力实现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落实安全责任制,保持诊疗秩序井然。
(八)完善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挂号收费窗口实行唱收唱付,发药窗口做好用药指导。保持窗口排队不超过15分钟。
(九)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立咨询台,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院区导医标识清晰,医院网站建设规范,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十一)院区内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院区内建有吸烟区。
(十二)院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方便患者就医。
二、考核内容
(一)管辖区域是否完全禁止吸烟,每发现1个烟头或吸烟者扣1分,发现职工在室内吸烟扣5分。
(二)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在院区内吸烟,发现1个扣5分。
(三)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准时到岗,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5分。
(四)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发生冷、顶、推和无原则争吵,责任人扣5分。
(五)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责任科室负责人5分。
(六)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要唱收、唱付,规范用语,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5分。
(七)医务人员不允许收红包、拿开单费,发现一次,经查实按院奖惩条例处罚。
(八)院区秩序井然,科室、班组卫生整洁,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所属科室、班组负责人10分。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许文林
成 员:李国海 宛旭东 吴 辉
下设创建督查办公室:
主 任:完旭东(兼)
副主任:吴兰珍
成 员:各职能科室、党支部负责人
五、奖惩兑现
督查时间从2014年9月起至2014年12月底。每月院相关职能部门都将定期进行检查,无论上级部门还是医院组织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都将予以处罚,所扣分值为当月奖金的百分数。望全院职工人人立足岗位、个个创先争优,处处规范服务,时时文明行医,切实改善服务,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4年9月9日
中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总支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印发